關注議題

威脅記者,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

上報記者受害案1114法庭觀察行動

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,是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,對記者的威脅,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。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就上報記者因報導(標題《【PLG內幕】高雄鋼鐵人金主錢濤自爆注資5千萬 送審遭國安單位「打叉」》),遭人跟蹤、汽車偷裝GPS、砸破車窗玻璃並於變速箱內倒入鐵釘案,發起本件法庭觀察行動,呼籲台灣新聞界、公民社會共同關切本案。

記者會資訊:
記者會時間:11/14(二)上午10:00記者會地點:新北地方法院(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)
主持:羅 宜(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)
發言:許冠澤(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)
羅子維(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副研究員)
李志德(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行委員)
法院審理庭期:11/14(二)上午10:30
法院審理地點:法庭大樓第八法庭

經民連聲援
經民連聲援

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常務執行委員李志德代表發言:

除了關注這起暴力案件以外,台灣記協也留意到高雄鋼鐵人隊母公司向撰稿的陳姓記者,以及上報,發起多次訴訟,包括刑事告妨礙名譽,民事告損害賠償,但六次判決,球團方每次都敗訴。
台灣記協特別關注這些司法訴訟,是因為在台灣過往紀錄裡,不是沒有企業或老闆控告記者和新聞機構,但多數案例,都會因為影響新聞自由,觀感不佳而撤告或和解。但在這起案件裡,我們看到球團方「屢敗屢戰」,每一案都堅持打到最後判決。
站在記者和新聞機構的立場,這些司法訴訟等同一種「文明的威脅」。法律手段看似文明,但不管是面對假扣押、請律師、出庭,對記者都是非常沈重的經濟負擔,附帶強大的心理壓力。對媒體機構也是如此,如果媒體機構的財力不足,面對訴訟一樣非常吃力。而這些訴訟即使敗訴,都能達到部分目的:使得媒體、記者未來面對同一球團或者類似事件時,會因為想起訴訟帶來的各種麻煩而「自我克制」。
必須強調,鋼鐵人隊這起個案,是記協關注的同類型案件中,情節非常惡劣的一件。
高雄鋼鐵人隊以「高雄」冠名,並且使用鳳山球場做為主場,記協呼籲高雄市政府重新評估,在選擇合作夥伴時,這家企業或球團對新聞自由是否尊重,必須是首要考量。